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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ddybear@www.hugbear.net 凌晨三点五十,合上书的最后一页,立刻翻身下地打开电脑。 我写过的故事,有没有哪一个,能够让哪一个人,看完之后,忍耐不住,立刻就想写下点什么呢?哪怕只是一些混乱、破碎的言辞?一些不知所云、莫名其妙的语句?没有。所以,我没有资格回应读者的评论,因为我写得还不够好。 所以,为什么说雷蒙德·钱德勒不只是一个侦探小说家,而是一个主流文学家。 《小妹妹》这个篇名太耳熟能详了,我一直把它搞混了,我以为讲的是一个小姑娘,被人下了迷药,手握一把沾血的匕首,以为自己杀了人,也许,我说的这个故事叫做《特伦特的最后一案》?十几年前看过的,记不清了。从阿加莎·克里斯蒂、艾勒里·奎因、约瑟芬·铁伊、约翰·狄克森·卡尔、乔治·西姆农、切斯特顿,直到雷蒙德·钱德勒,我会对侦探小说越来越熟悉的,还要算上柯南·道尔和爱伦·坡吗? 我还是喜欢本格解迷,我不喜欢硬汉,也不喜欢《马耳他黑鹰》,看所有的主流文学都一样,就像看《巴黎圣母院》似的,跳着,翻着,一目十行,只想看情节如何发展,至于那些描写,我承认,它们写得非常非常好,只是我自己,过于粗俗,没有耐心看下去,但是我总是幻想着有一天,我会字斟句酌的推敲《巴黎圣母院》的每一行每一句,并以此为荣。让我能够一字不落的反复回味的作品,除了布尔加科夫和伏尼契之外,就只有“银河系漫游指南”系列了,或许还有“碟形世界”——“家,就是让你挂帽子的地方……”“不,不对,你挂帽子的地方叫帽架。” 买钱德勒的书,只是我的“成套收藏强迫症”又发作了,而且,想换换口味。说真的,我不喜欢钱德勒,不喜欢硬汉派侦探小说,不喜欢美国私家侦探菲利普·马洛,不喜欢《小妹妹》。我总是分析自己作为读者的感觉,以此来品味自己作为作者被读者阅读的感觉。我是愿意写下那些人人都喜欢,人人都说好的故事呢?还是愿意写下那些令人好恶难辨,却能够骤然或者缓缓的敲入某人心中,让他始终难以摆脱的故事呢?作为一个人来说,我大概是后一种人,也许注定,我也只能写下后一种故事。 爱情,属于那些干净、纯洁、体面、从容的俊男美女吗?即使磨难,也是那样浪漫、美丽,魔王的凶残、女巫的卑鄙,只是为了衬托王子的英勇和公主的忠贞,爱情,只能发生在王子和公主之间,而不会存在于魔王和女巫之间,也许他们有肉欲、有利益,但是不会有爱情。 第一次质疑这种感觉,大概是读了某本西姆农的书,麦格雷探长,那种大城小巷中庸俗低贱的案件,丝毫不高贵,不优雅,不浪漫。一个妓女,至少是个荡妇,和一个小贼,最窝囊废物不节不烈的那种,他们俩是夫妻,或者至少在同居,这样两个群众演员,相互之间,也表现出某种源自深沉感情的忠诚。看这个故事,大概在十五年前,或者更久,记不住具体情节了,但是那种感觉一直困扰着我。什么是爱情,什么样的人有资格谈情说爱,我,有吗?我不是公主,我爱的人也不是王子。 再说一句实话,《小妹妹》的情节,我没有彻底理清,也许故事里那些警察们也没有完全搞明白吧,案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向公众和官僚交待得过去。 这是一个黑帮故事,贩毒、勒索、昏天暗地的警察局,人尽可夫的好莱坞美女…… 总的来说,有一个女人,冈萨雷斯,三流演员,一流妓女,而且是专门“嫖男人”的那种妓女,她结过婚,一个巴黎大学高才生,在大城市经营着一家体面的诊所。后来,冈萨雷斯又勾搭上一个男人,一个黑帮头目,这一次,她说,她是真的坠入爱河……当这个黑帮头目转向另一个女演员梅维斯时,冈萨雷斯怒了。我也没弄清楚,在这场涉及黑帮火拼、贩毒、勒索的四尸命案中,冈萨雷斯到底起了多大作用,出了多少计谋,总之,她最终的目的就是,杀死她心爱的人,亲手杀死他,那个黑帮头目,为自己的爱复仇。 在结尾,冈萨雷斯的丈夫,那个才华横溢、前途光明的医生,离开大城市,到一个小镇偷偷摸摸的行医,也许他在黑帮和贩毒之中陷得很深,也许,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妻子。医生找到冈萨雷斯,杀了她,然后抱着她自尽。为什么?因为他爱她?因为他被她背叛?还是因为他永远失去了她的心? 而那个黑帮头目,温文尔雅,讨人欢心的小个子,从不曾被冠以谋杀罪名,他对梅维斯有多少真情?凭他的势力,他很容易夺回用来敲诈的照片,那会威胁他的性命,但是他慢慢的等着,他要等敲诈者现身之后,斩草除根,为了梅维斯,因为这些照片和那个敲诈者,会毁掉梅维斯的灿烂星途。 故事里有三兄妹,和一个母亲,哥哥,两个妹妹,按照情节看,他们三个似乎不可能是完全同父同母,不过并不重要,这里的温暖和冷酷并不受血缘百分比的影响。 大妹妹,梅维斯,是母亲的丈夫和前妻生的女儿,她进了好莱坞,成为一个即将炙手可热的大明星。所以,哥哥,先是找她要零花钱,然后,千方百计跟踪她,偷拍她的照片,拿来勒索她,自己的妹妹,不过我猜,这位母亲也是二婚,哥哥应该是她和前夫的儿子,其实和梅维斯并无血缘关系。母亲和小妹妹生怕哥哥独吞利益,因此,小妹妹特意跑来找哥哥,以确定自己能够分到满满一杯羹,可是,小妹妹在更大利益的诱惑下,出卖了自己的哥哥,她从黑帮头目那里接到一包钱,钱包上有一个沾血的弹孔,讽刺她拿到的是沾满亲人鲜血的钱,小妹妹恼羞成怒,杀了黑帮头目。而得知真相的梅维斯,主动承认是自己开的枪,她的理由是“这个男人杀了我哥哥”……黑帮头目并没有杀梅维斯的哥哥,也没有犯下其它谋杀罪,他是真的想改过自新,所以,梅维斯对他的感情又有多少真诚呢?她爱的男人死了,她为了那两个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杀过人,而且一直在勒索自己的哥哥和妹妹,甘愿顶下杀人罪。冈萨雷斯说,梅维斯只是在演戏而已。真的吗?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我看得很混乱,就像真实的世界一样混乱,所以,它才叫做“主流文学”吧? 刚看完故事的时候,那份为亲情和爱情冲动的热血淡漠了,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什么是圣洁的,什么是污秽的?我们都生活在垃圾堆里,长出来的,也许是玫瑰,也许是腐烂的霉菌,都有可能。 值得一提的是那个电影公司老板奥本海默,他听梅维斯说了实话之后,聘请了握一握手也值一千美金的律师替她辩护,不但要证明她没有杀人,还要证明她没有和杀了人的黑帮头目厮混在一起,因为奥本海默看得出来,梅维斯是一个非常有利可图的大投资。小妹妹出卖哥哥的性命换回来的,也就是一千美金而已。奥本海默让三条狗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撒尿,而且认为只要拥有一千五百家戏院,人生就变得简单多了。他究竟是一个永远笑呵呵的圣诞老人,还是一个精明至极的幕后大boss?我同样不知道。 菲利浦·马洛,总是让女人目眩神迷的硬汉侦探,我一点也不喜欢他,但是我承认,他确实挺能诱惑女人跟他上床的,因为女人都很贱吧。 马洛说,自己为什么一直没有结婚,直到三十八岁,因为,他想娶的女人,他不符合她们的条件,而其他那些,根本用不着娶,只要勾引就行了,如果她们没有抢先下钩的话。 梅维斯,是不是马洛想娶的女人呢?也许是吧,可是他明白,她很快就会变成海报上的一个名字,银幕上的一张面孔,音轨里的一道声音——总之,是一个红得发紫的超级明星,而不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女人…… 马洛孤独,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努力回想,这间屋子里,真的曾经来过另外一些人。他愤世嫉俗,因为生活……就像马文,《银河系漫游指南》里那个智商相当于一颗小行星的超级机器人。 昨天,老公忽然对我说,马文的死,他并不难过,因为他知道,马文活着的时候,过得也不好,某种怀才不遇吧,老公还说,他相信马文也不会为自己的死感到难过,生活,别跟我提什么生活,无数个亿亿万万年,在地下停车场里,孤零零的等待,还不如死了好。 我们,都是这个星球上的马文,都是这个世界上的马洛,都是垃圾堆里的一团垃圾,奢望自己身上开出一朵玫瑰,同时又怀疑自己是否有这个资格…… ——这就是我的胡言乱语。雷蒙德·钱德勒,如果还活着,会怎么回复我这篇“长评”?能否让他感觉到自己写过的东西还不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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