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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器里的皮克精
2012-06-07
 
    显示器里的皮克精

  【加拿大】查尔斯·德·林特 著
  张秋早 译
  原文刊登在《科幻世界·译文版》2005年12月下。

  整整一天,迪克·鲍宾斯都待在暖炉后,要么打打盹儿,做做梦;要么读读他从楼上书架上借来的书。直到霍莉夫人回到书店楼上的小房间里,迪克才会探出头来。他小心翼翼地环视四周,看清地下室里没有不速之客的身影后,便竖起耳朵自己聆听楼上的地板是否还在咯吱作响。确定女主人和她的小狗——尤其是后者——都确确实实上了楼后,迪克才从他炉架后隐蔽的小窝里蹑手蹑脚地走出来。

  这番举动是他每晚的必修课。

  迪克站在水泥地板上,掸掉土褐色上衣袖口的灰尘,用手指理了理深棕色的鬈发。他兴奋地搓搓手,把昨天借的书从自己藏身的小窝里拖出来,然后沿着地下室陡峭的阶梯爬进书店里。对他两英尺的身高而言,独力对付这种楼梯本不算轻松,但淘气鬼们与生俱来的敏捷身手足以弥补这一点。没一会儿,他已经站在一排排书架间,计划着今夜该从哪儿开始工作了。
  他要除尘,要扫地,要把书放回合适的地方。书是最可爱的东西。无论是皮革封面、一本正经的大部头,还是纸质封皮、装帧花哨的平装本,只要是书,迪克就喜欢。对这位小淘气鬼来说,书中的字字句句都饱蘸着神奇。聪慧的人们用有魔力的奇妙文字为每本书注入各不相同的内容:你能在书中找到你曾幻想过的所有故事与角色,也能发现你全然无法想象的情节与人物。只要找到解开文字之谜的钥匙,书中世界就会人你遨游。
  有时,迪克会想起自己还不识字的那些日子。那时候,他只能把书哗啦啦地翻来翻去,努力从书的味道中嗅出故事来。但现在,他自己也能驾驭文字的魔力了。只要他乐意,随时都可以进入文字后面的魔境。书是他的养料,是他的欢乐,对他的意义一言难尽。
  白天,当他在自己的小窝里酣睡时,总会有新书运进店来。他尽心做完每夜的工作后,便会从这些书中选上一本,坐在书架上一直读到天色泛白,再夹着书回到暖炉后的藏身处。在他睡足醒来,开始新一轮等待,静候霍莉夫人上楼的那段时间里,正好可以把前夜读了一半的故事看完。

  我恨电脑。
  如果电脑兢兢业业地做好份内之事,自然没什么可指责的。是我自己干了蠢事的话,倒也对它无可厚非:失手错删掉文件啦,没有保存就退出啦……诸如此类。都是那些老木马程序害的,我的电脑关闭文件时没有出现询问我是否保存的提示框。
  我痛恨电脑的主要理由在于,有时候他们简直像智能生物似的。有时候,键盘会毫无理由地失去反应;有时候,你明明看见硬盘上还有一大堆空间,电脑却提示你空间不足;有时候,你设定的密码会莫名其妙地短暂失效。我还能列出许许多多的“有时候”,虽然大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不过也足以惹得人火冒三丈。
  有时候简直会让人产生抄起手边的电脑配件往墙上砸的冲动。
  没错,电脑能削减你的工作量,自动处理不少幕后操作,也具有海量储存的优点,但当所有能出错的东西一起出错的时候,这些优点和它们带来的困扰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不过,我目前的麻烦有一半是我自己造成的。今天,我花了整整一下午更新店里的存货清单。保存文件前,我决定先到网上查查商业对手们的定价情况——你知道,旧书价格很大程度上是人为决定的。虽然我觉得所有收藏品生意都实行人为定价,但旧书买卖中这点大概最为明显。
  刚连上因特网的时候一切顺利。我愉快地浏览着各个图书搜索网站,记下感兴趣的书目消息。网站列出的书中,不少我手头都有存货。然而,当我想关掉浏览器时,麻烦来了:浏览器窗口死活关不掉了。我发现自己既无法跳回文件窗口,也无法断开网络链接。

  我觉得一定是我正在看的网页有问题——我知道,这结论听起来意义不大,但说起软件运作的来龙去脉,我可实在算不上行家。于是,我代开“收藏夹”菜单,点击我的主页。随后,浏览器中出现的竟然是职业摔角手斯蒂夫·奥斯汀的星迷俱乐部首页。
  我又试了一次,这次我看见了一个商业软件网站。
  第三次点击后,我来到了辛迪·玛格丽丝的个人网站。根据吉尼斯世界纪录,她的照片是世界上下载率最高的。哦,亲爱的,我这台电脑里可没你的玉照。
  网络链接依旧断不掉,我又试着刷新了几次我的主页,每次努力都以打开一个莫名其妙的怪异站点告终。

  最后,我在当前页上找了个通往网景公司主页的链接点了下去。屏幕上随之出现了一列洋溢着西班牙风情的待售楼盘图片。这是圣达菲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网页。
  我叹了口气,再一次试着断开链接——虽然我觉得我都试了一百次了。果然,链接状态窗口根本跳不出来。我当然可以选择重启,那样准能断开链接,但那也意味着我今天一下午的工作都泡汤了。我真是个没有预见性的蠢货:来到这蠢货网络上闲逛前,我怎么就没长点脑子吧那蠢货文件先存了?
  “你这蠢货电脑。”我咕哝了一句。
  正在橱窗边打盹的片片受惊似的动了动,我马上转向这只敏感的杰克拉塞尔,向她保证我不是在生她的气。当我转过椅子再次面对电脑时,发现柜台另一边站着一个女人。
  她走进房门的时候,我就看到她了。但我刚才正一心一意与占尽上风的电脑斗智斗勇(我说过,电脑是有智商的),所以没太留心。她本属于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女人。深棕色鬈发中夹杂着绿色的发丝,让人想起拉斐尔前派画家们的油画。深邃的目光中交织着温暖与冷漠,仿佛一杯用夏日阳光的纯美与秋夜星空的玄秘调出的奇异鸡尾酒。她看起来有些面熟,但我确定她不是我的常客之一。
  她对我心照不宣地笑了笑。
  “我就知道他们早晚会钻进电脑里去的。”她说。

  我眨了眨眼,“什么?”
  “你不妨把外套翻过来穿试试。”
  我的脸上一定堆满了迷惑,但她的笑容完全没有消退的意思。
  “我知道这听起来傻极了,”她说,“不过,相信我,试一下就好。”
  做小买卖的人总会见到形形色色的顾客,二手店的营业对象更是无所不包。只要在我的店里待上足够长的时间,包你看遍方圆百里所有怪人。虽然柜台外这位女士除了点异国情调外看起来没什么不正常,但怪人可不会吧自己的怪癖都写在脸上,不是吗?
  “试一下而已,没什么妨害的。”她坚持道。
  好吧,如果今天一下午的工作成果都要丢了,再丢点脸也没什么。
  我站起来,脱下上衣,把它里外翻了一面再穿上。
  “现在再操作试试。”那女人说。
  再次点击后,链接状态窗口乖乖地跳了出来。我把鼠标移到“断开”按钮上点了下去,链接成功断开。我飞快地关掉浏览器,回到那个花了我一下午时间的文件,把它保存了。
  “你真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对那女人说,“你怎么知道这法子管用?”我停了停,重新忖度了一下刚才发生的事,换了个问法,“为什么这法子管用?”
  “我以前对付过皮克精这类东西。”她说。
  “皮克精?”我重复道,“你觉得这电脑里有皮克精?”
  “如果你足够好运,现在估计还没有。希望他们还留在网上,没溜进你家里来。”
  我戏谑地看了她一眼,“你不是说真的吧?”
  “有时候我是相当认真的,”她说着,又绽开了笑容,“比如现在。”
  我突然想起一个身在亚利桑那的网友。他说过,第一颗原子弹的爆炸开启了现实世界中魔法表现形式的新纪元。在他的理论中,树林里没有妖精,妖精都住在电线里。他们以电流为食,沿着电话线和调制解调器旅行,在电脑和其他电器里安家。
  现在看来,理查德并不是唯一这么想的人。即使是我自己,也无法对他的理论嗤之以鼻。我曾经跟人合作,开发过一个叫“辞林”的线上数据库。但这个数据库不久就有了自我意识,开始自动编辑。从那以后,我就开始用比较开明的眼光看待类似荒诞的事物了。
  “我想买这本书。”那女人又开口了。
  她拿起一本平装书。扎克·穆查的《乞丐海岸》。
  “有眼光。”我赞道。
  二手书市场上流落着不少真正的好书——我倒不是抱怨什么,毕竟正是因为这点我才不至于门可罗雀。
  “送你了,就当是报答你救我一命。”我补充说。
  “真的?”
  我扫了眼电脑。花了我一下午时间制作的文件现在正完完整整地存在硬盘上。
  “没错。”我对她说。
  “多谢,”她拿出张名片递给我,“以后如果再遇到类似问题,别忘了给我打电话。”
  卡片的内容极其简洁。“凯利迪家”几个大字下,印着“梅伦”和“塞林”两个名字,还有一个电话号码。我突然知道她为什么看起来这么面熟了。难怪我刚才没认出她来——她会出现在我的小店里的确有点难以置信。
  “我喜欢你的音乐,”我对她说“我看过你和你丈夫的表演。”
  她又露出了那种招牌式的笑容。
  “现在你可以把衣服翻回来啦。”她出门时说道。
  片片和我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窗口。我把上衣翻了一面,重新穿好。
  “是带你去散步的时候了。”我对片片说,“不过为了小心起见,我得先把这文件备个份。”

  那天晚上,女主人带着她的小狗上楼去后,迪克·鲍宾斯从他的小窝里爬出来,沿着熟悉的楼梯来到书店里。他把前天晚上借的《私生子》放回小说部书架上,小心地插进“W”字类里,然后拿起掸子,开始了他的工作。他掸掉灰尘,把书排放整齐,从历史部一直清理到地方名胜部。他刚爬上店面角落的诗歌部书架时,靠近店门的地方传来了一些响动,于是他停了下来。
  从窗户上的倒影中,他清楚地看见电脑屏幕开始发光。电脑自己启动了。这绝不是什么好兆头。音箱里先是传出一阵模糊的欢笑,然后更多嘈杂的声音响了起来,空气中弥漫这一片吃吃的诡笑和被压抑的嘤嘤声。事情在向最糟的方向发展。
  屏幕上出现了一张小小的男性面孔。面孔的主人用可以看穿显示器的目光东张西望地打量这屏幕外的世界。他身后,更多张脸凑了上来。那是一群穿着绿色衣服的小人,他们兴奋地互相推推搡搡,发出低语和咯咯的笑声。他们的头发像女主人一样红,但除此之外和她再无半点相像。他们面庞窄小,鼻孔朝天,长着斜吊的眼睛和尖尖的耳轮,和女主人相比简直一丑一美,天壤之别。
  这何尝不是好兆头,迪克想,他认得这些鬼东西。众所周知,如果“麻烦”二字有什么最佳同义词,那一定是“皮克精”。
  小人们开始从屏幕里往外爬。这情景看上去真够天方夜谭的。但迪克自己就是个淘气鬼,他知道,按常理“不该”发生的事不光“有可能”发生,而且“完全可能”发生。
  “哦,真见鬼!”他呻吟道,“见鬼,见鬼,见鬼!”
  他飞快地扫了一眼天花板,知道自己必须尽快通知二楼的女主人。但看来为时已晚。眨眼工夫,已经有十多只皮克精从电脑里爬到书桌上,这些还不到迪克一半高的小东西翻着女主人的纸,摆出斗剑的架势,用钢笔和尺子互相戳戳捅捅。有两只皮克精角力时碰翻了一摞书。那堆印刷品从桌角滑下去,“砰”的一声砸在地板上。
  迪克认为,这声响一定能吵醒女主人,她和她可怕的小狗就要下楼来了。有一会儿,皮克精们也呆呆地定在原地。但很快,他们中的一只就爆发出一阵咯咯的笑声,其他小东西也全没心没肺地笑起来。他们开始合力摇晃一摞更高的书,迪克觉得自己不能再沉默了。
  他带着猴子般的敏捷,飞快地从书架上爬下来。
  他一边大吼,一边向作案地点冲过去。
  “住手!”他喝斥道。
  “你们!就是你们!”他接着说,“别动!”
  皮克精们闻声全向他转过脸来。迪克猛地收住脚。
  “呃——哦。”他结巴着说。
  小家伙们一边诡笑一边用胳膊肘互相捅着,他们的眼睛里闪现出一种邪恶的神采。所有幽暗莫测的小眼睛现在都聚焦在迪克身上,迪克意识到,他的举动根本就是有勇无谋。没错,他成功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但现在他该怎么做?每只皮克精都只有他三分之一大,但他面前至少有二十只。何况所有人都知道,他们一旦发起疯来,能多坏就有多坏。
  “真棒,看啊,”一只皮克精说道,“是个小淘气鬼吔。”他看了看他的同伴们,“我们应该怎么招呼他呢?”
  “砸碎他!”
  “揍扁他!”
  “拖进水坑淹死他!”
  迪克转过身去,想按原路撤退。皮克精们从霍莉夫人的书桌上鱼贯而下,一边不怀好意地尖笑着,一边咋呼着追上来。迪克跑到诗歌部边,一直爬到书架最顶上。他回头往下看时,发现皮克精们没跟上来。
  他松了口气。说不定皮克精都畏高,不敢往上爬。他安全了。
  可惜,事与愿违,他随即意识到,皮克精们正打算连书架带他一起掀翻。
  所有小家伙都聚集到书架底下来,用小小的肩膀拼命顶着书架。他们个子虽矮,劲儿可不小。不一会,书架就开始前后摇晃了。一本书掉了下去,接着又是一本。
  “别,别!快住手!”迪克冲书架下急喊。
  太迟了。
  皮克精中爆发出一阵欢呼,书架应声倒了下来。书落的满地都是。更糟的是,书架倒下的时候殃及池鱼,把边上的架子也撞翻了。上百本书散在地板上,迪克直摔在书堆里。他高坐在一叠摇摇欲坠的诗集上,绝望地抱着头,束手待毙。
  皮克精们麻利地踩着书,开始攀登诗集砌成的阶梯。他们的小眼睛里闪着尖锐灼人的凶光。迪克意识到,他的生命很快就要成为历史了。然而,就在这时,他听到楼上霍莉夫人的房门打开了。
  得救了。迪克如释重负地想。她很快就能把他们全轰出去。
  小交货们的动作停了一会儿。迪克忙找了个地方躲了起来,以防自己被女主人看见。
  皮克精们却都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伴着一阵心怀不轨的浅笑,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变成了小小的光球。光球们闪烁着,发出柔和的光晕,每只都只有小酒杯杯口大小。光球从皮克精们原先站着的地方升起来,向门那边飘过去。女主人走下楼梯,她的小狗紧紧跟在她身边。但她的全部注意都被那群光球攫住了,根本没发现店里的一地混乱,她双目圆睁,眼里泛出狂喜的神采。
  哦,不。迪克想,他们在魅导她。
  小狗发出一阵低沉的咆哮,咬着她的法兰绒睡衣就往后跑。但女主人什么也感觉不到。
  她的脸上泛着迷离的笑意,像芭蕾舞演员似的双手高擎过头,随着光球们向门口走去。迪克看到,在皮克精法术的作用下,门呼地自己打开了,一阵刺骨的冷风灌了进来。女主人手臂上立起一片鸡皮疙瘩,但她似乎完全感觉不到寒意。光球们忽地聚集起来,连成一圈光环,忽明忽灭地回旋着,向街上飘去。女主人眼看着就要随他们一起消失在门外凶险叵测的夜色中。
  小狗松开主人的衣角,冲到她身前,向光球狂吠起来。但皮克精门一点也没表现出畏缩的样子,女主人也没有被惊醒。
  迪克意识到,希望全在自己身上了。
  他追上女主人,拼尽全力抱住她的小腿。像皮克精们一样,他小小的身体里藏着几乎与身高不成比例的力道。女主人再次举步前行时,迪克牢牢托住了她。她晃了两晃,失去了平衡,然后像棵大树似的倒了下来。迪克双手捂嘴,急退了几步:他不敢相信,自己居然成功了!女主人倒下时,肩膀撞在门边的一个架子上,又是一堆书掉在地板上。
  女主人双手撑地,呆了半晌才缓缓抬起头来。她摇了摇脑袋,定了定神。皮克精们变成的光球飘回店里,发出忿忿的嗡鸣。然而大势已去,他们的法术已经失效了。不久,光球们一个接一个飞出了店门,沿着接到漂浮而去,很快就消失了。女主人的小狗冲上人行道,冲着他们消失的方向意犹未尽地狂吠着。
  “这一定是在做梦……”女主人喃喃道。
  她扫视着仿佛刚刚经过洗劫的小店。迪克忙伏下身藏起来,只用眼睛悄悄打量着女主人。后者擦了擦脸,揉着在架子上撞痛的肩膀慢慢站了起来。她把小狗叫回来,凝视着黑黝黝的街道,在门口伫立良久,这才扣上门,上了锁。
  店里一片狼藉。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迪克嗫嚅道。泪水模糊了他的视线,他的声音几不可闻。
  女主人没有听到他的话,她又扫视了一遍房间,摇了摇头。
  “来,片片,”她招呼着小狗,“我们回屋睡觉去,这不过是个梦罢了。”
  说话间,她绕开地上的书,向楼上走去。
  “明天早晨我们一觉醒来,书店里一定会一切照旧的。”
  没办法。迪克想,即使是最有经验的淘气鬼,也没办法在一夜间吧这里收拾得整洁如初。不过,他还是一直忙碌到天光大亮。整夜间,他一边打点手头的工作,一边留心着门窗,生怕那些可怕的皮克精卷土重来。至于万一他们真回来的话他应该怎么办,迪克可全没主意。也许只有老天知道怎么对付他们,而老天是不会告诉他该怎么做的。

  你有过这样的经验吗:从最诡异,最可怕的梦境中醒来,随即发现梦中的一切都已成真?
  一点也不夸张:那天早晨,我从楼上走进书店时,不得不在楼梯边的墙上倚靠半晌才能呼吸如常。我觉得头晕目眩,浑身发软。片片敏捷地钻进店里,嗅着四散的书,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吼。
  一定是地震。我对自己说。我被震醒了,半睡半醒地下来看了一圈,认定自己是在做梦就又回去睡了,一定是这样。
  但……印象中我还看到过跃动的光亮。他们像熔炉中飞舞的火星,又像一群萤火虫,召唤着我,引我向前,向前,向前,一直向夜色中走去。然后我被绊了一下,摔倒了……
  我轻轻摇头,告诉自己别胡思乱想。肩膀那儿痛的钻心,我伸手揉了揉。
  事实上,现在店里的情况没有昨天晚上乍一看去时那么糟,不少书虽然从书架上落了下来,却在地板上保持着按字母顺序排列的状态。
  片片又“呜呜”叫了几声,我听出这次它是在说“我等不及了”。于是我拉过狗绳,从书桌后面抽了个塑料袋,带着片片出了门。我们的晨间散步是雷打不动的。
  外面微有凉意,但相比十二月初的正常气温,已经算很暖和了。今年还没下过雪。昨夜的地震看起来破坏力分布极不均匀。毕竟,我店里的书架都被掀翻了,而街道上放眼看去除了横着几个底朝天的垃圾桶外一切正常。还有几张废纸随着风在街上跳着圆圈舞,除此之外,再没什么异样——至少,我到街另一头的乔家咖啡店吃早餐前没发现什么异状。
  乔·拉佩纳的咖啡馆以前是一家小三明治店。但自从星巴克咖啡开始进军镇上的消费市场后,乔敏锐地发现了这一商机,把自己的小店改建成一家咖啡馆。乔对装潢很有一手,他的咖啡馆既有现代气息,又具都市情调,和大城市里的高级咖啡馆几乎一模一样。之所以说“几乎”,是因为乔家咖啡馆里没有穿着鼻环的年轻大学生在干兼职,只有乔自己在端牛奶,送咖啡。他肩膀很宽,粗壮的双臂上没有文身,一道浓浓的一字胡卧在他的上唇上,仿佛一只黑毛虫。
  我还没来得及跟乔聊起昨天的地震,乔就对我抱怨开了。原来,他今天早晨开门的时候,发现店里所有的瓷杯都被打破了。奇怪的是,所有其他的易碎品——包括碟子和咖啡壶——都老老实实地待在原处。
  “真是场奇怪的地震。”我说。
  “地震?”乔问道,“什么地震?”
  我指了指他正在清理的那些瓷器碎片。
  “我觉得这是恶作剧啦,”乔说,“一群无赖半夜摸进来找点乐子而已。”
  我跟他形容了书店里的惨状,他只摇了摇头。
  “广播里提到昨天地震过吗?”他问道。
  “我还没听广播呢。”
  “可我听过——半个字也没提到。再说,打碎几个杯子,掀翻几个书架,这算哪门子地震啊?”
  他这么一说,我也奇怪起来。店里除了书架的确没有其他异常。如果地震连书架都能掀翻,为什么橱窗完好无损?我书桌上的几本书倒是也掉在地上。但这的确不对劲。
  “真是奇怪。”我又把这个形容词重复了一遍。
  乔依旧只是摇头。“没什么好奇怪的。只不过是小朋友惹事而已。”
  晚些时候,我回到店里后,更加摸不着头脑。今天我和片片经过这条路上好几家地方,发现每家都有自己的麻烦,而这些破坏都不像是地震造成的。面包店里所有的蛋糕都被砸到橱窗上;五金店里所有的灯泡都被敲碎了,仿佛灯泡们在玩集体自杀性爆炸;杂货店卸货点后的树上挂满了扯开的纸巾和卷纸,弄得本来光秃秃的橡树和榆树跟造型怪异的木乃伊似的。诸如此类的麻烦不胜枚举。
  我回店后不久,警察就来了。我一一回答了一位警员的讯问,感觉自己像个傻瓜:是的,我听见响声后下楼来看过。不,我什么也没看见。
  我没跟警察提起见过亮光的事。
  准确地说,我那时觉得这根本无关紧要。
  “我本以为自己在做梦,”我对那警员说,“我那时还有点迷糊,根本没意识到店里的情况。直到我早晨下楼的时候……”
  这位警员也认为,这一夜闹剧不过是街痞们作为:他们晚上出来寻开心,互相激将,争强好斗,最后做得过了火。
  警察走后我又思忖了一番,认同了他们的看法。我们所见的种种破坏其实也不过属于恶作剧范畴——即使手法再促狭恼人,归根到底只是恶作剧罢了。我当然不希望我们这一带真成了街痞的新目标,但似乎一时找不到其他更合理的解释。然而,当我回到店里,视线落到电脑上时,我心中灵光一闪,想起了梅伦·凯利迪,想起了她让我反穿衣服的事,还有她关于网络皮克精的奇异言论。
  如果你足够好运,现在他们还留在网上,没溜进你家里来。
  这听起来自然是天方夜谭。但我不能不考虑这种可能。毕竟,如果连“辞林”数据库都能活起来,为什么网络上不能有皮克精呢?我的朋友理查德就说过,人人都会遇到莫名其妙的电脑故障,你固然可以说这是程序错误导致的,但电线里住着爱恶作剧的小妖精到也是一种说的通的解释。至少,如果你一向乐意接受新事物,就会觉得后一种说法还挺像那么回事。而我就是乐于接受新事物的人之一。
  我盯着电脑屏幕站了很长时间,突然意识到电脑是开着的。昨天晚上我和片片上楼前明明把它关了,今天早晨出门前也没碰它。看来不是我得了间歇性失忆症,就是我昨天梦游时下来开了电脑,当然也可能是……
  我扫了片片,它正像早晨一样,在店里到处嗅来嗅去,就像它是第一次来这里似的。或者说,就像它发现有什么怪东西来过这里,留下了有趣的气味似的。
  “这真够傻的。”我说道。
  但我还是掏出了梅伦的名片。我一边拨她的号码,一边像刚才一样盯着电脑屏幕——只要我的文件没被人动过就好。

  淘气鬼们进驻书店是种几百年前才出现的新现象。迪克知道,在自己的老家里,有些淘气鬼能在同一幢乡下老房子里一住就是好几个“几百年”。他自己也曾经在农场里干过。在德文郡那户小农庄里,他住了二百一十二年,直到农庄的新主人开始心安理得地享受他的服务。有一年,他们居然开始埋怨他囤粮囤得不够利索。于是迪克把他们收下来的所有庄稼都扔进了附近的河沟,然后打点包裹,出发寻找新住所。
  一位住在杂货店里的表亲跟迪克推荐说杂货店是个不错的选择。但那时候合适的小杂货店已经为数不多了,仅有的几家也都已经有了自己的淘气鬼。他从萨默赛特郡一路打听到德文郡,然后又转到康沃尔郡。最后,他在彭冉一家书店里安定下来,一直住到书店停业。书店主人那时候正计划随船去北美,在新大陆开家新店。
  迪克跟着主人去了北美,住进了他的新书店,就是在那里,他学会了看书。
  但他不久就发现,店铺里的生活远没有农场里的日子安逸。商海瞬息万变,开店闭店似乎全由人们一时兴起而定,这意味着淘气鬼必须总是搬来搬去,给他带来不小的麻烦。本世纪最后十年中,他五年内搬了十二次家,才最终在女主人的小店里住下。这个他目前称之为家的地方门前挂着一块简简单单的牌子:
  霍利·茹——旧书店
  他觉得,一家品味不俗的旧书店才是安家的最好选择。图书馆也许也不赖,但那里总是徘徊着流离失所的石像鬼和老作家的鬼魂,根本没有淘气鬼的栖身之所。他也试过普通书店,但它们不是太小。就是太大。小书店里活太少,他根本忙不起来;大书店则过于宽敞明亮,营业时间也太长。况且迪克更喜欢霍利夫人这样对新书旧书一视同仁、兼收并蓄的主人。在她的店里,他能找到难得一见的孤本残卷,也能看到早已绝版、但仍颇具价值的好书。他看书,读故事,从其中品味着无与伦比的快乐。文字滋润着他的心和灵魂。
  然而这天早晨,迪克坐在暖炉后,只觉得又虚弱,又疲累。昨天一晚上,他根本没有时间看书,而早晨不得不回来的时候,他也完全没有带本书下来看的心思。
  “我恨皮克精,”他虚弱的声音在黑暗中孤独地回荡,“非常恨,非常恨。”
  小妖精们和皮克精从来谈不上相处甚欢,自从他们在古老的乡间爆发了那场昏天黑地的激战后,他们的关系更是每况愈下。战后,小妖精退守珀瑞河以东,而河西成为了皮克精的天下。很长一段时间,迪克这样的淘气鬼都不得不藏身在农场里,以免被皮克精发现。
  即使没有昨晚的经历,迪克也清楚地知道避开皮克精是多么重要。
  不一会儿,他听见女主人带着小狗出了店门,便从暖炉后爬出来,保持警惕,以防皮克精们趁主人离开时再袭书店。他仍旧不知道他们真回来的话他应该怎么应对。他完全没有成为保护者的天分,昨天晚上的事情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幸运的是,他的担心并没有变成现实。女主人和小狗回来后,他重新又退回炉后,双手环膝,愁眉苦脸地前后摇晃着身子,等待夜幕的降临。他听见楼上的生活正在回归正轨:有人来帮女主人重新立好了倒下的书架。客人们来来去去,谈论着昨夜街痞们的恶形恶状。然而,更多时候,店里只有女主人一人,迪克听见她把书重新码回书架上去的声音。
  “这本该由我来做才对,”迪克说,“这是我的工作。”
  但他不过是个不称职的淘气鬼罢了:成天瑟缩在自己的小窝里,除了晚上万籁俱静的时候能出来干点小活儿,简直一无是处。况且即使在他出来的时候,随便哪个无赖都能在他面前为所欲为,他除了无能为力地看着他们胡作非为外还能干什么?
  迪克的心情越来越差,悲哀一层层积淀起来。眼看着他的一天就要在这种永无止境的自怨自哀里度过。然而,时近中午时,他突然直坐起来,小小的耳尖和鼻翼都开始颤抖。他感到,一个绝非常人的生物走进了楼上店内,它来自最古老最深邃的世界,这是却锋芒尽敛,尽量不动声色地行走于人间。
  他意识到,他昨天曾在睡梦中感受到同样的力量。但他吧这归因于梦境中的臆想,一睁开眼睛就把它忘到了九霄云外。今天,完全清醒的他不能再次忽视它的存在。楼上走来的是橡木之王的女儿,即使她自己远离自己的森林,依旧是一位古老强大的神灵。颤抖蔓延到他全身。像她这么重要的仙子决不会没有重大使命就轻易行动。他愈发无法抑制自己的战栗感了。也许她是因他的失职而来,打算把他变成一根木棍或一只老鼠。
  真糟糕,先是皮克精,现在是她。他该怎么办?他也许该对她解释说他本打算赶走那些皮克精,但他实在太单薄,太弱小了,力不从心。可是他怎么说得出口?也是他只是太懦弱罢了。
  他晃着身子,蜷缩得更紧了,把脸深埋进膝盖间。

  给梅伦打过电话后,街角熟食店的戴维来帮我把书架都扶了起来。在街痞的闹剧中,熟食店也未能幸免。戴维说,他们把冰箱里所有的香肠都摊在地板上,拼成几句粗话。
  “还记得以前的日子吗?那时最让我们头疼的事不过是墙上的涂鸦而已。”戴维临走时说。
  梅伦进门的时候我还在往书架上码书。我把在电话里跟她说过的情况又解释了一遍。她四下打量一番,若有所思地蹙起眉头。我暗自猜测她也许又要让我把外套翻过来穿了。
  “你这儿一定有个淘气鬼。”她说。
  “有个什么?”
  这句话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一个淘气鬼,”她向我解释道,“一个小棕仙,一个帮你掸灰、收拾物资的小妖精。”
  “我还以为是这屋子里本来就不容易积灰呢。”我这么说着时,才意识到我的话是在荒谬至极。
  认真想来,屋里住着个小棕仙这种说法的确能解释不少问题。每次我想起用吸尘器清理地毯或是想掸灰的时候,总发现店里骑士并不怎么需要打扫。楼下的屋子临街,很容易招惹灰尘,却反而不如楼上的套间脏。
  不只是清洁方面。店里虽然经常堆得满满的,却总是井井有条。虽然我以前大部分时候没有刻意留心过这点,但每当我要用什么东西时,总能发现它就在手边,而不必翻箱倒柜地找。书总是不必由我自己劳心就能及时回到它们该待的地方去。有些书神秘消失过一段时间,但一两天后就会自己出现:有时它们是从我的书桌上失了踪,却重新出现在书架上适当的条目下。我的同业们经常抱怨客人把按字母顺序排好的书翻的乱七八糟,我却很少需要重新整理书序。
  “不是说人们需要留下蛋糕和乳酪答谢棕仙吗?”我听见自己茫然地问道。
  “千万不要留下礼物,”梅伦说,“这等于是赶他们离开。晚上睡觉前偶尔‘忘’点蛋糕和糖在书架上,这样最好。”
  “但我连‘忘’也没‘忘’过啊,他能靠什么过活呢?”
  梅伦环视书店,微笑了。“也许靠你的书吧。妖精世界里,奇异之事皆有可能。”
  “妖精。”我缓慢重复道。
  以前我建过一个“活”数据库就够离谱的了,现在我自己的小店更是变本加厉地跨入了仙子国度——至少也是跨在凡尘与异世的分界线上。也许这些奇事间有所联系也说不定。
  “你家的淘气鬼一定知道昨天发生了什么。”梅伦说。
  “但我们怎么找他打听呢?”
  这问题听起来很是顺理成章,毕竟我刚刚才知道我的屋檐下还住着一个淘气鬼。但梅伦又微笑起来。
  “这个嘛,我总能唤起他们的注意。”她对我说。
  她唇间吟出一段陌生的语言,词句铿锵有力,余音长的异乎寻常。随着她的声音,一个可怜兮兮的小家伙带着一副极其畏缩的表情从地下室里爬了出来。他头发鬈曲,脸部扁平,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也许是他脸上那些笑容,让他的神态看上去还不至于十分愁苦。他提着一只小小的皮制旅行袋,手里抓着一顶棕色布帽,看上去还不到两英尺高。
  我茫然地盯着他,同时极富先见之明地拉紧了片片。后者一边向他扑去,一边低吼着。通过手中的绳子,我完全能感觉到它胸膛里压抑的咆哮声。我向,也许发现我们的地下室里一直住着这么个家伙,它的惊讶程度不亚于我。
  梅伦蹲了下来,把头低到和淘气鬼差不多的高度,我想她这样说是让他放松点。但那个小家伙看起来完全没领会她的好意。我看见他的膝盖互相打着架,面颊也抽搐起来。“对……对不起,尊敬的女士。”他对梅伦开口道,说话间向我瞥了一眼。我递给他一个简单的微笑。他眨了眨眼,用力咽了口唾沫,就又把全部注意力移回我的朋友身上,“在下迪克·鲍宾斯,”他继续道,“随时听您差遣。我这就离开,请别伤害我。”
  “你为什么这么怕我呢?”梅伦问道。
  他的眼睛盯着地板。“因为您是国王的女儿,而我什么都不是。”
  国王的女儿?
  梅伦微笑了。“我们就是我们自己,没有人比其他人更重要。”
  “您说的倒轻巧,”他说了几个字,马上睁大双眼,一手捂住了嘴,“哦,对您这样睿智尊贵的女士说出这样的话来,我太失礼了。”
  梅伦扫了我一眼。“在他们看来,我们像电影明星似的,”她解释道,“但我们唯一的区别不过是生在宫廷还是生在一个普通淘气鬼的小窝里罢了。”
  我已经有了那么几分站在聚光灯下的感觉。宫廷?国王之女?这女人到底是谁?
  “但你知道,”她继续说道,转身面对那个淘气鬼,“我父亲的王城只是一块林间空地,他的宫殿也不过是棵大树。”
  他飞快点点头,向她露出个有些勉强的笑容。
  “见到您是我的荣幸,”他说,“但我必须上路了。”
  他提起那只皮革旅行袋,绕开我们,从另一边向门口走去。在他看来,我们和片片作为路障一定高大得过分了些。
  “但我们需要你的帮助,”梅伦对他说。
  听到这句话,淘气鬼失声痛哭起来。
  一时间,母性的本能几乎战胜了我的理智,我真想扔下片片,冲上去抱住他,安慰他。但片片明显不容我撒手不管。我手中的狗绳拉的紧紧的。片片原先压抑着的低吼已经变的清晰可闻。再说,那小家伙能不能理解我的好意还大成问题。虽然他只有普通孩子那么高,哭得也像个孩子,但他显然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如果关于他们族类的故事所言非虚,那他说不定比我还要年长几百岁哩。
  梅伦显然没想这么多。她默默地移近他,伸出手臂揽他入怀。他的脸埋在她肩膀上。
  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让他把事情说了个大概。我锁上前门,带他们上了楼,给大家沏上茶。迪克坐在桌上时,和他身边的一摞书高度相当。他告诉我们,皮克精们从电脑里爬了出来,推倒了书架,最后消失在夜幕里。我给他的茶杯捧在他的小手里显然大的出奇。他很快结束了他的故事,沉默下来,只是眼神阴郁地盯着茶水上升腾起的雾气出神。
  “那都是他们的错,不是你的责任。”我对他说。
  “多谢你这么说,”刚说了几个字,一阵抽噎就打断了他的话,他用袖子擦了擦鼻子,“但是,只要我能再勇敢些——”
  “那你早就被他们拖进水坑淹死啦,”梅伦说,“你对他们大吼,你的女主人被魅导时也多亏你及时相救,我觉得这就够勇敢的了。”
  我回忆起那些跃动的亮光,不仅颤抖起来。这类故事我不是没听说过。这里不是荒野,他们自然不能把我引进沼泽泥潭里去,但离这儿几个街区远的地方,高速公路上总有重型卡车来来往往。我当时已经神志不清,皮克精们要把我引到卡车轮下可太轻松了。只撞伤一边肩膀真是万幸。
  “你们……真的这么想吗?”他小心地问,稍稍直了直身子。
  我们同时点点头。
  片片趴在我的椅子下。估计它发现迪克不过是又一个普通客人后,失去了新鲜感,也便没有闲心跟着他追咬狂吠了。其实,当他颤抖着伸出手让它嗅那会,气氛还是挺紧张的,至少他看起来随时都会转身飞逃到书架上去。但他们很快就接受了对方的存在。片片无聊起来,现在已经睡着了。
  “那么,”梅伦说,“我们现在应该集思广益,看看怎么才能把这群不速之客赶回老家去,并保证他们永远不再出来。”
  “你是说赶回网上去?”我问道,“你真觉得我们该把他们赶回网上去?”
  “当然,我们也可以想办法杀掉他们……”
  我摇摇头。这么做似乎有些过分。不过,当我开始认真地反驳梅伦时,她表示那么说不过是跟我开玩笑罢了。
  “我们能从网络上引出成千上万只皮克精,”梅伦说,“但他们是干不尽杀不绝的。一旦皮克精这类促狭鬼在一个地方扎下根来,你就很难彻底赶走他们。”但她随即又微笑了,“如果我们能把他们赶回网络上去,倒有很多办法都能保证你不再受他们骚扰。”
  “那其他上网的人怎么办?”我问道。
  梅伦耸耸肩。“那就看他们的运气了——其实妖精们无处不在,上网并不比在树林里散步来的更危险。”
  我的视线扫过茶几,落在正端坐着沉思的淘气鬼身上。她说的没错。
  “如果您们不介意我为他们说几句的话。”迪克开口道,“我要说,他们搞恶作剧不过是天性好奇而已。”
  梅伦给了他一个意带鼓励的笑容。“我们需要你的帮助,”她说,“说下去。”
  小家伙坐的更端正了些,挺了挺肩膀。
  “我们要弄到一本从没有人读过的书,”他说,“然后把这本书放到书店前的马路中间。如果是我,一定会对它感到非常好奇的。”
  “好主意。”梅伦对他说。
  “然后我们可以使用那种叫‘钟-书-烛’的驱逐术。人类的教会曾经盗用过我们这种法术的名字。”
  即使是我,也对“钟-书-烛”的说法有所耳闻。这曾经是天主教中代称“逐出教会”的委婉之辞。在宣布对处罚对象的判决后,主事牧师会合上手中的书,吹面蜡烛,同时敲响教堂里的钟,让报丧般的钟声久久回荡。那本书代表生命,而烛光消失在人们视野钟的过程则象征着罪人的灵魂永远离开上帝的视线,失去了他的赐福。
  但我不理解的是,什么才称得上是“一本从没有人读过的书”。
  “你指的是新书吗?”我问道,“一本印行后从没被人打开过的书?或者是一本差劲到没有人能坚持看完的书?”
  “那些书都有人看过,”迪克说,“因为这些书已经‘印行’了。我说的新书是用那种老方法印出的书。那种书发行的时候书页都是连在一起的,读书前必须先把书页裁开。”
  “呵,我记得这种书。”梅伦说。
  说得就像她亲眼见过似的。我瞟了她一眼,叹了口气。也许她真的亲眼见过也不一定。
  “你有那样的书吗?”她问道。
  “有的。”我犹豫着,不情愿地回答。
  对于把我的收藏品拿出去摆在路中间的主意,我可谈不上喜欢。
  虽然后来我们还是这么做了。
  经过迪克的筛选,我手头唯一符合要求的书是威廉·巴特勒·叶芝的《纱幔颤动》。这是一册T·沃纳·劳瑞于1922年私人印行的限量珍本,编号七十一。它的页顶处果然还没有裁开。现在,它的网上报价大约在四百五十美元到五百美元之间。我一直把它一丝不苟地珍藏在我专门存放初版书的地方——一个带玻璃门的书架里。其他两样东西要容易找的多。去年圣诞的时候,我的朋友塔希亚送过我一个可爱的黄铜铃铛,还有一大箱白色粗蜡烛。我一向喜欢点起蜡烛的感觉;不过,半夜两点时,当我们走到门外,把我的“叶芝”摊在马路中间,我感觉心都要碎了。
  我们把书店门敞开,打开电脑。我到现在都不清楚究竟该如何把皮克精引进店里,关回网上。不过,梅伦很快从包里掏出一些小木片,拼成一枝短笛的形状,随后吹出一段带有召唤意味的曲调,迪克心领神会地点点头。好吧,这种事交给他们这些圈内人就好,我连我的“叶芝”为什么能把皮克精们引回来都不知道,何况之后的事呢?
  我们都藏身在书店和寝具店间的小巷里——除了片片。我把它关在楼上时,它看起来多少有些郁闷。实话说,缩在巷子里吹了一小时冷风后,我自己也不禁郁闷起来。万一皮克精不上钩怎么办?如果他们从店后的空地那边回来,正好要经过这条小巷,我们又该怎么办?
  三点办的时候,我们都开始瑟瑟发抖。我抬头看时,发现片片正躺在二楼套间窗边,低头盯着我。看来它对于被我关禁闭还耿耿于怀。其实我倒有些想和它易地而处哩。
  “也许我们该——”
  我一个“撤”字还没出口,就见梅伦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侧身紧贴在墙上。我越过她肩头,向街上望去。
  一开始,我什么也没看见。人行道上只有我的“叶芝”可怜兮兮地躺着,看起来随时都可能有辆车从上面碾过去。但随即我就看见了一个小小的身影。她只有迪克一半高,正从下水道口向外爬,另有两个小家伙紧随其后。然后,从街对面临时工派遣公司的围墙后面又爬出了两只。而街的另一头出现了一片跃动的光球,它们越飞越近,织成一条长长的光链。这分明就是我昨夜见过的光亮。光球们落到地面上,马上变成了许多和先前的家伙一样的小人。他们向书边围拢过去,其中一只伸出脚尖试探性地戳了戳书皮。我眼前瞬间浮现出书被他们撕得七零八碎的惨状。
  梅伦看了看迪克,后者点点头,用口型示意道:他们都在这儿了。
  梅伦同样点头示意。她从大衣下掏出那枝带着她体温的短笛。
  不过这时候,我的心可全没在梅伦的音乐上。我瞠目结舌地盯着皮克精,只觉得脑袋轻飘飘的,忍不住想微笑。这就是那些罪魁祸首,促狭的捣乱分子,但他们也展示了活生生的魔法。从光球变成人形……我以前从没见过这种事。当然,那个住在我店里的淘气鬼也很神奇,但他给我的感觉不同。他坦诚,随和,而且已经和我一起待了一下午加一晚上。我们曾经比肩而坐;我也曾愉快地与他聊起关于书的话题。他就像我的老友,以至于我几乎忘记,他本身也是魔法世界的一部分。
  皮克精们看着书,显然有些摸不着头脑。我觉得,对他们而言,这书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很是怪异:一本如此古旧的书,却从没人打开,没人读过——既然这样人们为什么要把它印出来呢?
  不知不觉间,梅伦的笛声已经响了起来。纤柔如丝的笛鸣空灵超凡,却又无所不在。忽然,乐音里突然出现一组悠长、凝重的节奏。这些音符此落彼起,交相共鸣,交织成一段新的主题,旋律里透着绵绵不尽的灵异,散发出摄人心魄的亲和力。
  皮克精闻声都抬起头来。我不知道他们怎么了,但当他们在我眼前手舞足蹈起来时,我自己也几乎雀跃着鼓起掌来。他们的样子真是滑稽:身体完美地配合着节拍翩翩起舞,一双双小眼睛却死死盯着梅伦。后者不慌不忙地从小巷里走出来,用笛声将他们向店里引去。
  我等着迪克拿起叶芝的书,便和他一起跟进店里。我们来得正是时候。只见那群小人随着音乐不停地舞蹈着,从地上舞上椅子,从椅子舞上桌子,开始一个接一个地消失在显示器屏幕里。显示器上,一枝粗粗的蜡烛烧得正欢,烛光随着皮克精们的动作明灭、摇曳。迪克稳稳地打开书,我则从口袋里拿出了铃铛。
  梅伦把笛子从唇边移开。
  “就是现在。”她说。
  迪克猛地合上书,梅伦俯身吹熄蜡烛。同时,我摇响了铃铛。铜铃清脆的撞击声在笛声停息后的一片寂静中回荡开来。我们看见许多小小的脸孔贴在屏幕上向外拼命张望,他们的眼睛都泛着狂怒的光。有一个小家伙奋力跳出了屏幕,但迪克很快抓住他的脚,把他塞回屏幕里。
  梅伦放下笛子,拿出一只她早先准备好的草叶环。叶环用花楸枝结成,绿叶和小枝清晰可辨。当她把叶环放在显示器上时,我们听见调制解调器拨号的声音。登陆网络成功的那一瞬间,屏幕上的小人们消失了。最后一只皮克精转过身来,向我们恶狠狠地放了一个响屁。但他随即也不见了。
  我们三人如蒙 ** ,一时间全虚脱了。
  “非常顺利,”我们终于缓过劲来后,梅伦评论道,“一般这种事都是我丈夫塞林来应付的。但我很高兴,我还记得怎么对付这些无赖。其实我很高兴我丈夫今晚没来——他有时候严肃得吓人,毫无疑问,可怜的迪克会觉得他是个危险人物。”
  我环视书店。
  “迪克呢?”我问道。
  小家伙不见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该不会是像小说里那样,任务一结束就抽身而去了吧。
  梅伦回答了我的疑问。她的声音非常柔软。“故事结束时,棕仙这样的淘气鬼们总会急匆匆地离开。”
  “我还以为只有你送他们衣服的时候他们才会走呢。”
  梅伦耸耸肩。“有时候,只要人们发现他们的存在,他们就会搬走。”
  “为什么一定要搬走呢?”
  “我也不清楚。大概是种规矩吧,或者说定数——有些事情是注定要发生的。再或者,是他们代代相传的习俗也说不定。”
  “但我想让他留下来,”我说,“这一定很有意思。他一直这么能干,如果他能当我的助手我会很高兴的。”
  梅伦微笑了,“妖精们也许和商业格格不入呢。”
  “但你和你丈夫不也为了赚钱登台表演吗?”
  她带着迷离莫测的眼神,露出个更清晰的笑容。看得出来,她被逗乐了。
  “你为什么觉得我们也是妖精?”她问道。
  “这个,你……那个……”
  “告诉你个秘密吧,”她缓缓说道,“我们与妖精们属于不同的族类,但我们也不知道该如何精确地定义自己。大部分时间,我们和你没什么不同。如果说塞林和我与普通人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我们经常行走在这个世界与异世界的分界线上。至于什么是异世界,在过去几天里你已经稍有涉足了。”
  “不过刚涉足了边界地带而已。”
  她耸肩道。“妖精无处不在。不过在某些时间地点他们看似离你更近些罢了。”
  她又把她的短笛拆开,把那些木片放回包里。
  “你的淘气鬼会没事的。”她说,“他这么和善的妖精总能找到合适的住家。”
  “希望如此,”我说,“但我还是要说,我真希望能多了解他一些。”

  听着两人的谈话,迪克·鲍宾斯有种奇异的感觉。他的女主人和橡木之王的女儿都和他想像中的形象大不相同。比起淘气鬼们古老的炉边故事中那些自高自大的无礼人类,霍利夫人要温和得多。至于那位尊贵的女士……谁能料到她这种贵族竟然会平起平坐地和一个普通淘气鬼说话呢?是在是出人意料。
  但是他上路的时间到了。离别的惆怅在他的血脉中涌动。他一直等到她们互道再见。霍利夫人带小狗出门散步,然后上楼回了房。现在,书店里只剩他一个,再无别人。他从暖炉后拿出那只小小的皮质旅行袋,重新回到书店里。他要对书和小店说再见,和他的家告别。
  只要用法术打开门,跨出去,他就算是彻底离开了这里。迪克站在书店的门垫上,犹豫起来,脑海中回响着霍利夫人和国王女儿的回答。离别的旋律荡涤着他的血液,震动着他的骨髓。这真的是定数吗?或者仅仅是一种习俗?一个可怜的小淘气鬼也许永不能知道答案。如果真有所谓的既定法规,那么究竟是谁立下了这种规矩?如果他不按规矩行事又会怎么样呢?
  他从门口后退一步,回到店里,然后停了下来。他也不明白自己在等待什么——也许会有股力量凭空把他推出门去,也许会有道闪电从天而降,直劈在他的身上。但什么也没发生。他只感到心头的抑郁感中,夹杂着一种让人心痛的奇异温暖。当他听到女主人说想多了解他,让他当她的助手时,这种温暖从他心底泛了起来。他,迪克·鲍宾斯,在女主人心中竟是如此重要。
  他看着楼梯。梯级尽头是她的房间。
  他小心翼翼地挪到楼梯边,一级一级地向上爬去。最后,他站在了她的门口。
  哦,他有勇气吗?他有勇气吗?
  他深吸了一口气,端了端肩膀,然后吧旅行袋放下,双手绞着自己的帽子,伫立良久。最后,他抬起一只手,敲响了霍利夫人的房门。
  -------------------------------------

  注:

  鲍宾斯(Bobbins):有线轴之意。结合注释⑵,这一姓氏暗示了他的身份。

  淘气鬼(Hobgoblin):妖精(Faery,也译作仙子或精灵)的子类,常指那些友好和善的妖精,下文提到的棕仙(Brownie)就是淘气鬼的一种。据说住到人类家中时,只要有牛奶为报,淘气鬼就会晚上出来帮助做收拾房间或纺线等家务。也有说法认为,如果没有报酬他们就会捣蛋添乱,因此淘气鬼也带有一层惹麻烦者的意味。

  皮克精(Pixy):也拼作pixie,英国民间传说中集中在德文郡和康沃尔郡的一种小妖精,一般被描绘城绿衣、无翼、尖耳的形象。他们喜欢恶作剧,会偷走人的东西,或在荒野上引人迷路。传说反穿外套可以迷惑皮克精,避开麻烦,因此上文有反穿外套一说。也有传说认为,只要给他们提供食物,皮克精也会帮人做家务事。

  魅导(Picy-led):专指皮克精迷惑行路者迷路,引他们步入险境的行为。

  石像鬼(gargoyle):最早的时候,石像鬼只是一种用来装饰屋檐的排水管的雕像。后来的神话传说中,这种种族具有了生命。由于原先拥有岩石的身躯,因此石像鬼也拥有极为坚韧的外皮。不只如此,也由于他们长时间待在教堂或是古迹的位置,所以对于各种神秘的魔法拥有相当强大的抵抗力,几乎完全不会受到魔法的影响。而且,由于雕刻的人习惯为他们加上翅膀,因此在活动的时候几乎都拥有飞行的力量。这样一来,在各奇幻游戏或是小说中出现时,石像鬼都是相当难缠的敌人。

  传说中妖精们(Faery)和皮克精们曾经在英国西南部珀瑞河畔(River Parrett)开战,皮克精得胜,占据河西地区。在一些说法中,皮克精是为了反抗上古精灵(Sidhe)的压迫而开战的。广义的妖精包括皮克精、淘气鬼等子类。此处应指狭义上的带翼小妖精或在冲突中隶属上古精灵一方的妖精族类。

  橡木之王(The Oak King):在英国,橡树被认为是所有树木的王者。在凯尔特神话中,也提到过橡木之王和冬青之王为了分治四季在圣诞和仲夏时节开战。

  棕仙(Brownie):传说中活动在苏格兰和英格兰的一种善良妖精,淘气鬼的一种。棕仙住在人家里,只要有牛奶或其他事物,就会帮人打理家务。传说如果被人看见或被送以衣服作为报酬,棕仙就会离开。棕仙一般有棕色的毛发,衣衫褴褛。根据文中描述,迪克应属此类。

  花楸枝(Rowan Tree):花楸枝被认为是一种神圣的植物,除了具有保护人不受咒法侵犯的能力外,也能帮助人们增强连通能力,以及从精神体的世界获得信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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