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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ddybear@www.hugbear.net 想要忘掉一件事,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它说出来。所以我决定讲这个故事,然后抚平我心中的激动情绪。同时也想听一听其他人对这样一个故事和故事里的人有什么看法。我总是比较在乎“人”,总是很好奇各种各样的人对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什么想法。 我尽量用不偏不倚的客观态度把这个故事讲述清楚,任何时候都欢迎大家发表看法,但是如果有谁碰巧猜到或者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请你先替我保密,到最后我一定会说清楚。 先介绍故事里的人物,两男两女。 两位女性: 女A: 其父曾任外交官,现已退休,一位长兄现任驻外外交官,家世良好,家境优越。父母都受过良好教育,知书达理,举止优雅高贵,居住在外省一处宽敞、华贵而品位不俗的住宅内。 女A独自在京城求学十年,所学为历史专业,成绩优异,因为读书耐心细致、刻苦钻研、记忆力超凡,同时治学态度极为严谨,因而深受前辈导师器重。 女A极其美貌,令人过目难忘。擅长网球、弹钢琴,与父母一样举止优雅,品位不俗,广受异性爱慕,但其行为堪称洁身自好。 女A独自一人居住在京城一套高档公寓内的三室套间中,书房里专业著作不计其数,而卧室中名牌高档时装已经塞满衣橱,只能随处堆放。 女B: 其母身份不详,但无足轻重。有一位长兄,平凡,同样与此事无关。 父亲是一位小城的中学历史教员,普普通通,一辈子勤勤恳恳教书,无名无利,在工作之余,热衷于私下进行历史研究,然而耗费一生所研究的心血成果从未获得公开发表就已不幸病逝。 女B还有一个弟弟,在外省读历史系。 女B相貌平凡,虽然根本不算丑,但是她对于“容貌”一事很看重,而且深知自己不算美貌。女B也在外省读完历史系,她所热爱而且立志终身从事的事业就是像父亲一样,研究自己深爱的故乡的历史。女B的治学风格狂放大胆,经过大量实地考察,又有亲身经历,所以常常语出惊人,独辟蹊径,与前辈和同事的学术观点大相径庭。 女B现住在京城一处简易的出租屋内,只有一居兼作卧室与书房,书籍众多,常常凌乱不堪。 女B并无至交好友。 两位男性: 男C: 京城某大学历史系负责人。该学校并不出名,但是该学校的历史系在历史学界内部享有盛誉。而男C专业素养扎实,研究成果丰富,受到业内同行敬重,是专业内部的权威专家(汗,这个头衔是真的,不是山寨的)。 男C相貌英俊,气质潇洒,风度翩翩,对异性来说颇有吸引力,但其私生活比较清白。 男D: 与男C同校,但是是文学系教员。 男D其貌不扬,性格沉默懦弱,不善表达,不善展示,旁人几乎忽略他的存在,更对他没有敬意。单身,与一位年迈的老母亲同住,对母亲关照备至,体贴细心。 男C从事的是对两部广为人知的文学巨著的研究,其实前人的研究工作已经足够全面、细致,而男C并不能提出有个性、有创意的新理论,只能重复前人论调,虽然难以引人注目,但也很少受到反驳和批判,生活太平无奇。 男D工作之余,偶尔独自去一处著名的园林散步、散心。 以上就是四位出场人物。 下面是四位人物之间的关系,分别是美女A,创意女B,历史男C,和文学男D,只做一个提示的记号,当然每个人对每个人物的最深印象可能和我所选取的代称并不相同。 美女A读书的大学与历史男C工作的大学虽然都在京城,并不是同一所,但是美女A在做毕业论文期间就曾得到历史男C的指点,所以当A打算毕业后继续从事历史研究时,就选择了C工作的大学,毕竟可以和熟悉的人共事。 而创意女B从外省大学毕业后,独自闯荡京城谋求深造和事业发展,自然选择了最有实力的C所在的大学和专业。 这样ABCD就聚集在同一所校园内。历史男C相当于导师和领导的身份,而美女A和创意女B都是C的学生和属下。这两位学生虽然性格不同、风格不同,但是在学业方面都很勤奋上进、各有成就,所以男C从师长的身份说对两位学生同样喜爱、器重、尽心帮助,并无偏倚。但私下,很明显,历史男C和美女A逐渐产生爱情。 而美女A和创意女B同为专业内部两位出类拔萃的才女,更因为性格和风格的不同,也必然的成为竞争对手甚至敌手,她们的研究成果也能决定哪一个能提早获得更高一阶的职位和更闪耀的学术名誉。 文学男D作为平淡无奇的校园刊物的编辑,偶尔需要找来几篇散文、小诗之类凑数。依然默默无闻,毫不引人注目。 美女A和创意女B的第一场交锋: 对于某个学术问题,美女A和历史男C与多数学者意见相同,而创意女B出于对故乡历史的熟知和钻研,毅然宣称赞成少数派观点。 然而,在最新的考古发掘成果中,明确的文物证据表明,B所持的见解被驳倒了,而A和C支持的观点暂时没有反面证据。 美女A和创意女B的第二场交锋: 美女A和创意女B虽然都研究历史,但是具体的小方向本来并不相同。不过当A知道B打算继承父亲的遗愿,从事故乡历史的研究之后,A也半道改变方向,开始钻研B的故乡历史。 在某一期系内学术刊物中,创意女B大胆的发表了自己的独特见解,其实这个创意的最初提出者是B已经过世的父亲,B在导师历史男C的指导和帮助下,对父亲的观点进行更深入更完善的思考,将成果发表出来,自然与以往已有的任何观点都不雷同,而引起了界内的广泛关注。 在下一期系刊的正常出版日期前,却突然发行了增刊,自然是经过了历史男C的努力和支持。而增刊的唯一内容就是美女A对创意女B的前一篇论文的无情批驳。其中引用了很多其它学术领域内明确、成熟的研究证据。而且主要的批驳点恰恰是C在帮助B写论文期间曾经对B提出过的弱点和漏洞,却被A一一刺中要害。 在增刊之后的正常系刊中,创意女B对美女A的反驳一一进行了回击。 然而,此后立刻又发行了增刊,美女A再次进行更加严酷无情的批判。 一本本来不算著名的小规模系刊连续增发两次增刊是绝无仅有的情况。而经过这两个回合后,美女A完胜,创意女B的独创观点再也不会引起业内人士的重视,同时,美女A提前晋职的可能性更大了,而创意女B的学术名誉却受到很大影响。更重要的是,创意女B的观点是她父亲毕生的心血成果,更让她付出了有生以来的所有时光和精力,而美女A只不过读了三两年相关书目,就轻易的将之全部驳倒。 同时,A和C宣布订婚。 美女A和创意女B的学术争论最后必然发展成情绪化的谩骂和攻击,两个人的敌对关系众所周知。 某一日,美女A并未请假,从此下落不明。而同时,首都周围各地发现被肢解的尸体残块,唯独缺少头部,而且双手双脚指纹都被销毁,因此警方难以确定死者身份。在推测有可能的作案现场,并没找到任何血迹、指纹。有可能的嫌疑人也经过化妆,无人能辨认其真面目。分散尸体的途径也极其巧妙、精准,显然凶手经过缜密而高超的策划和行动。令警方全无头绪。 警方接到匿名信,得知死者可能是美女A,因此赶往学校调查,却只能问出最最表面的现象。因为美女A始终身体健康,并无手术、病变等特征,同时生活清白,也没有男人了解她身体上的记号,而且由于她在外求学十年,就连父母也无法明确辨认尸体。历史男C自称与美女A虽为未婚夫妻,但并无亲密肉体关系,所以也无法描述她的身体特征。而美女A所居公寓已经被一个自称是美女A的母亲的人打扫干净,找不到任何可供辨别身份的毛发痕迹。 此时,文学男D偷偷找到刑警,承认匿名信为自己所写,又将ABC三人的复杂关联告知警方,并提供了发表几次学术争论的系刊,以及创意女B在校园文学刊物上不经意发表的散文和小诗,诗文能够明显暗示出B对自身的看法和心态以及B对A的强烈仇恨,甚至用比喻的手法表明B对A恨不得碎尸万段。 从警方的角度看,创意女B具有谋杀美女A的最强烈、最明显动机,警方几乎将她锁定为凶手。 刑警找到创意女B,B处之泰然,除了不愿意在家中接待警方人员以免引起邻居误会外,其它表现非常冷静、沉着,信心十足。 B提供了不在现场的证据,包括一系列自己的彩色照片,虽然不像平常的旅游纪念照而更像刻意制造的不在场证据,但是这个证据却是不容置疑的,另外还有列车员、旅馆登记员等明确人证。B确实没有机会犯案。 B对小诗和散文的解释是,那是为了帮自己的一个同乡女同学,文学刊物的另一位女编辑(暂时称之为小X吧)的忙而随便写成的,诗里的仇恨对象也绝不是警方曲解而成的美女A,而只是表明她想要克服研究困难,战胜学术难题的信念。 至于警方所谓B在与A的学术争论中落败因而具有恨意和谋杀动机,B则更为不屑的解释,以这名刑警对历史的浅薄了解,根本没资格判定学术上的是非成败。 B同时表明,美女A只不过是会死记硬背,又不择手段拉拢到导师C而已,其实A根本没有进行学术研究的天分和才干。 B对告密的文学男D更加不屑一顾,称D的所谓“文学研究”根本毫无价值,D这个人本身活得毫无意义,他写的任何一篇文章都不会改变任何人的人生。D只是贪恋美女A的美色,而一厢情愿的企图替A伸张正义而已。 最后,B还明确表明,只要警方找不到头部,就无法确定死者身份,既然无法确定死者为A,就更无法确定B涉及此案,何况B还有不可推翻的不在场证据。 B不相信警方能够找到头部。 既然是推理小说,伟大的侦探自然是英明神武的,省略一系列事实证据和逻辑分析后,刑警终于想通了创意女B是如何杀人、分尸,同时在弟弟的帮助下将尸体碎块散布到不同地方的具体过程。 警方的突破点,也就是创意女B百密一疏的漏洞在于:创意女B将尸体的一部分放到某辆火车的行李架上后下车,由火车一直将这个无人认领的包裹带到遥远的终点站,以混淆警方视线,然而B唯独忽略了,她所使用的那节车厢并不是从起点站就挂在车头上的,而是在中途站后加在原有列车上的,所以B的真正弃尸地点暴露了,整个过程也随之真相大白。 同时,B的弟弟曾在犯罪现场遇见自己学校的老师,虽然老师没有目睹犯罪痕迹,但是可以证明B的弟弟的确出现在犯罪现场。这又是B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 可是警方依然缺少最关键的证据,A的头部始终没能找到。 B并不担心,她杀了A,在弟弟的帮助下,因为A曾经冷酷无情的亵渎了他们的父亲的研究成果,这是姐弟俩最主要的共谋动机。 而B对A的仇恨致使她一定要亲自杀人、亲自碎尸、同时亲自用最独特的方式处理掉A的头部,不但是为了毁灭犯罪证据,也是为了祭奠她最敬重最爱戴父亲。但是B坚持亲自动手而不让弟弟代劳却也使得自己的不在场证据不够完美,而有可能被警方识破真相。但是B依然相信警方找不到头部,因为所有的刑警全都不学无术。 有一天,B又在那份无足轻重的校园刊物上读到一篇散文,是她的同乡,前任编辑小X毕业后回到故乡任中学教师之后写的一篇随笔,描绘了她们共同的故乡,故乡的美丽,故乡的独特,故乡的传说,很明显是小X专为好友B而写的感怀散文。 可是,在散文中,小X不经意间提到她曾在故乡的某一处见到野生的多种谷物共生的幼苗,这似乎可以作为一个象征性的证据证明B和B的父亲提出学术见解,他们的故乡正是五谷的原产地,可是A一直将此视为神话传说中凭空杜撰的无稽之谈而大肆嘲讽。 B这才真正的恐慌了,她杀了A之后,依照传说中的细节在A的尸体碎块旁留下两种谷物,而警方难以识破这一细节暗示的奥妙。B又在A的头部塞入另外三种谷物的种子,将头部埋葬在传说中危害过她的故乡的恶魔被斩杀的地点。她要以此象征自己的故乡终究是五谷的起源地,而危害过自己的故乡的恶魔终将像传说中一样被斩除碎尸。 可是B没有想到,塞在头盖骨内的种子也会发芽,而出现了很反常的三种野生谷物幼苗共生的现象。总有一天警方会注意到这篇散文,会意识到其中的疑窦,会找到不明真相的小X查问幼苗地点,随之会挖掘出A的头部,找到对B来说致命的证据。 B在巨大的恐慌中不顾一切回到埋藏头部的地点,企图挖出头部,另行销毁。正在此时,大量警方人员将她包围了,同时抓获了嫌疑犯和最重要的证据。 同时出现在现场的还有文学男D,那篇散文是他冒名小X所写的,现场从来都没长出过谷物幼苗,D本人更没见过任何谷物幼苗。D只是从已知的线索中看透了B的心意,故意写这篇文章来诱使她回到埋藏头部的地点,同时跟踪她。其实假若D对B的学术研究了解得再深入一些,那么不需跟踪,也能推断出她埋藏头部的地点,但是D仍然是对B的想法了解最多的人。 D本来没打算与警方合作,他想一个人偷偷跟踪B,而他的懦弱性格使他在最后一刻还是报告警方了。 B不屑,不相信凭借无能的D独自一人能将她怎么样。 D说,他本来也没打算捉拿B,而是想要确信她是凶手之后劝说她自首。 B终于承认,自己输了,自己又输了,自己总是输,甚至要输给一个已经被碎尸的死人。她说如果D是为了伸张正义,那么算她以前看错他了,如果D只是为了替A报仇,她依然永远永远瞧不起他。 而永远永远懦弱的D还是不敢亲口承认他是为了美丽高贵,永远不可能属于他的A。 后来,警方没有把B带回首都,而是带到她弟弟读大学的城市,对姐弟俩进行逮捕关押。因为首都有无数的记者正在等待。 B承认,她当初诱使与自己不共戴天的A和她单独相会时,曾号称她是为了归还一些历史男C曾经写给B的信件,所以A乖乖的上钩了,或许A当时是带着胜利者的优越感来的。C不承认自己写过任何信件,但是B宣称他写过,只是她已经都烧了,所以拿不出证据——这个事实已经无可考据。 B宣称,她对C没有任何兴趣,只是A像个疯子一样处处与她为仇作对,穷追不舍,用三两年的潦草研究去诋毁另一个人毕生的心血。B说A不过仗着自己美貌,而不择手段利用身边的所有男性,就像传说中疯狂污秽的恶魔,其实A既没有学术才能,也没有学术人品,所以是A疯狂的妒忌B。 刑警认为,其实B也不像她自以为的那样聪明,抛开她犯下的失误不说,至少她小看了D。 B曾经无比蔑视D,说D这辈子写的任何一篇文章也不会改变任何人的生命。而恰恰B自己的生命就毁在D的一篇文章中。 最后,刑警把B的父亲的经历告诉了D,D对于破案有功,所以有资格了解真相,如果不是为了父亲,B不见得会下此毒手。D说其实他自己跟B的父亲很相似,他表面上做一些无功无过的大众研究,看似平庸无能,其实是为了保住在学校的饭碗。冷门的研究往往被冠以“别有野心”的罪名,有创建性的研究成果一旦得罪了权威,工资和学术生涯就保不住了。而私下里,D也对一些偏僻的文学领域独有喜好,而且自己在进行一些深入研究,并以此为乐趣,并不图出名得利。 或许,B并不是真正了解自己父亲的人,而D才是,或许B的父亲并不希望女儿用这种方式替自己伸张正义,因为他本心里就不需要。 最后的最后,D对刑警承认,他喜欢的人是B,一直都是B,他一直想确定她是凶手,然后劝她自首,挽救她。可是懦弱的D终究没能挽救自己心爱的人,也没能对她表白自己的感情。 这个故事是日本推理小说作家岛田庄司的作品《出云传说7/8杀人事件》,写作于1984年,这或许可以解释关于DNA以及其它背景方面的疑问。至于作者和作品在推理小说界的价值以及相关的日本历史文化知识,感兴趣的人会了解,不感兴趣的人不会在乎,所以都不是重点。 我一直看到半夜看完了,然后讲到凌晨讲完了,刚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的纠结心情几乎平静了,罗嗦果然是很有效的发泄手段。 很变态,日本人确实很变态,抛开这些变态的因素,剩下的单纯作为一个言情故事看,还是给我很深触动。 好了,收工。 对了,补充一点,当初假冒A的母亲的身份打扫A的公寓,销毁可能作为辨认尸体的依据的毛发的人,其实就是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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